議員您好: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有2個孩子9歲及11歲,目前與父親同住,監護權在父親手上,爸爸本身是因為施暴者,對孩子的管教不以溝通的方式,用暴力相向,一直以來孩子遭遇的是父親身體及心靈上的家暴,讓孩子心生畏懼,可是沒有跟孩子同住的我,手上的資源有限,手上證據證明都不足,僅能提供照片事證來佐證,目前已於6/2到法院申請保護令及暫時監護權,求求議員能用你們專業的判斷及過往的經驗,幫助一個需要平安健康的孩子。
電話無法聯繫上當事人,故以電子郵件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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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議員服務處不宜也無法對於偵辦過程或司法審判進行任何干涉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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