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位年滿15歲,應該唸高一的孩子,原本在大陸唸國小至大約國三上學期,今年因故回到嘉義,想至輔仁中學就讀高一,教育主管機關告知必需提供相關同等學力證明,單是因為孩子已滿15歲,本市教育處無法提供相關協助,懇請鄭議員能提供相關協助或建議,讓孩子能順利就學! 

經查該案學生已逾國中學齡且未具備國中畢(肄)業證書,倘欲取得國中相關學歷,本府之前已提供以下協助管道供家長參考:
一、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規定,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該生已逾學齡未完成國民教育,可洽本市國中附設補習學校。
二、參加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者,或當次考試各科目均達50分(含)以上,而總平均達60分(含)以上者,由本府(教育處)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

如家長無意願走上述管道,已建請家長與輔仁中學洽詢,私立輔仁中學高中部為教育部國教署管轄,相關疑義建請向國教署詢問。

Facebook 查看動態 首頁 我要陳情 服務成果 服務成果
FB 查看動態 Home 我要陳情 成果 服務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