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7 陳情人指稱共有持分土地,都市計畫分區為住宅區,民國96年接獲稅捐稽徵處核定土地屬袋地,現況為農業使用,因此以田賦課徵。日前接獲財政稅務局來函,指稱經清查該土地為住宅區使用分區,不符田賦課徵,因此要追溯五年改徵住宅區地價稅,金額約20多萬元。
陳情人表示,基於信賴原則(民國96年稅捐稽徵處所核發公文),10多年來都是農業使用,如果早知道要課住宅區地價稅,那就會將該土地做高度利用,因此主張免繳,希望改徵可以從今年度再開始。
111.4.10 經與財政稅局當面溝通,將審酌相關資料議處。
111.4.15 財稅局考量後,似乎沒有其他空間可以協助,因此仍以住宅區地價稅往前追溯五年為基準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