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人指出: 因應興業西路人行道拓寬,原有快車道兩車道及慢車道,經塗銷慢車道後,變更為混合車道兩車道之設置,惟原有快車道內側車道之「禁行機車」標線卻尚未跟著塗銷,導致現行機車僅能行駛在混合車道之外側一個車道,如適逢汽車欲路邊停車或慢速行駛,勢必影響後方機車嚴重堵塞或違規行駛於禁行機車道超車,另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如汽車得行駛二車道,機車卻僅能行駛一車道,是否有違法規所保障之機車路權及公平性原則,建請塗銷不合時宜之標線。
經與交通處溝通後,禁行機車地面標字派工噴漆塗銷完成
